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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彩律师,籍贯福建省尤溪县,1982年 出生。本人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和福州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大学教师,并兼职于福建省名仕律师事务所。本律师长期专注于法学教学研究, 对民商法、刑事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学科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另外,本人结合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律师实务,先后为福建省消防总队、福建省尤溪县百源木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泽红酒业有限公司等众多企业与个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获好评。本人秉承“尽心尽力,专业服务”的工作理念,以对客户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专业、扎实的业务能力,全力为客 户提供最优化的法律服务!

翟岩民、刘建军等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透视
发布时间:2015-06-2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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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魏文彩律师个人网站(循法网)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电一边勾连律师和当事人家属,一边纠集“访民”,为达到向法院施压影响审判结果的目的,通过街头聚众举牌、打横幅、喊口号等方式大肆制造影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并实时拍照发到境内外网站进行炒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日前,犯罪嫌疑人翟岩民、刘建军等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山东省潍坊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在案件背后,隐藏着一个以“上访”“维权”为名,行制造影响、施压有关部门之实的违法犯罪链条。经进一步缜密侦查,一个以“访民经纪人”和个别“维权律师”为纽带,承接各类“声援”“围观”业务,组织一批相对固定的“访民”群体“站台”,活跃于全国各地的热点案事件,彼此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利益共享的有组织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访民”现场举牌闹事 “经纪人”幕后遥控指挥

  6月15日一大早,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出现了极不寻常的一幕——

  法院门前的人行道和马路上,挤满了大量聚集围观的群众,被堵在路上无法前进的大小车辆排成了长龙。刺耳的喇叭声和鼎沸的人声,破坏了司法机关本该保持的肃穆气氛和井然秩序。

  围观人群关注的焦点,正是法院门口的一群身份不明人员。他们站成前后两排,打着“人民有权监督司法”标牌和“徐某某无罪”横幅,并高喊着口号;一名留着大胡子、长头发扎辫子、形象如老道的中年男子指手画脚,指挥他们摆出各种“造型”,并大声招呼人群中的拍照者,“把潍坊市中院的门牌也拍进去!”

  与此同时,博讯等境外网站上刊登出图文报道,称潍坊中院门口有“访民”维权,控诉司法机关制造冤假错案。

  在现场,有越来越多的群众聚集围观,导致法院门口的交通要道堵塞一个多小时,严重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和法院工作秩序。接到群众报警后,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但“访民”们拒绝配合,还有一名女“访民”对着民警高喊:“记下他的警号,上网!”多次制止、劝阻无效后,民警将领头的“老道”刘星(本名任键财)等聚众滋事人员依法传唤强行带离现场。

  这些“访民”声援的徐某某案件,究竟有什么“冤情”?这些“访民”与徐某某究竟是什么关系?

  令人感到蹊跷的是,经民警询问,这些“访民”的户籍地分属8个不同省份,与徐某某既不沾亲也不带故,更不清楚案件具体情况,只知道徐某某案件是潍坊市中院一起即将二审开庭的贪污案。他们这次集体来潍坊“声援”造势,纯属拿人钱财、替人“站台”。而他们的雇主,则是一个叫翟岩民的北京无业人员。

  对此,潍坊公安机关展开进一步调查。当日,在北京公安机关协助下,幕后策划、遥控指挥的犯罪嫌疑人翟岩民在北京被抓获。同样令人感到蹊跷的是,翟岩民与这些“访民”一样,与徐某某案件无任何关系,对案件情况也是语焉不详。

  经细致侦查审讯,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这是一起受当事人的关系人委托,为制造影响向法院施压,由律师、“访民”“访民经纪人”和中间人相互勾连、精心组织策划的聚众滋事案件。翟岩民所扮演的,正是其中的“访民经纪人”角色。

  “接单”“派活儿”分工明确 策划操纵组织犯罪链条清晰

  翟岩民(曾用名翟浩),男,54岁,微博网名“京A翟岩民”“翟岩民”,北京市人,高中文化,无业。2002年以来,翟岩民先后创办过调查公司、咨询公司和医疗器械公司,均因种种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2014年以来,翟岩民多次因寻衅滋事等被公安机关处罚。组织策划潍坊“声援”事件时,他还处于因另一起案件的取保候审阶段。

  经营公司不太在行的翟岩民,却在经纪“访民”的“生意”中找到了“感觉”。

  “以前做生意赔了、公司也倒闭了,自己十分失落。与访民接触后,通过帮他们办一些事、得到他们的认可,产生了存在感,极大地刺激了自己的虚荣心。”翟岩民供述,他便萌生了找他们“做事”的念头,开始承接“活儿”,哪里需要“维权”,他就组织人到那里,不仅能牟取利益,也让他“名望”大增。

  翟岩民与徐某某案件当事人的关系人原本素不相识,双方是如何搭上的呢?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军是牵线搭桥者。至于刘建军为何找到他,翟岩民心知肚明:“因为刘建军对我了解,知道我手底下有很多访民,可以组织起人来。”

  已被刑拘的律师刘建军供述:“前段时间,徐某某的家属找到我说,徐某某的案子将要在潍坊中院进入二审阶段,让我想办法让法院改判。”

  “我感觉翟岩民或许能帮上忙。老翟这个人平时非常热心‘公共事务’,整年就干这种声援‘冤案’的业务,可以说以此为事业,在热心‘公共事务’的人群中挺有声望的。”刘建军供述,“6月7日,我带着徐某某的妻子贾某某与翟岩民见面,问他能不能帮忙找人声援这个案子。”

  贾某某对此予以证实:“刘建军说老翟这个人很有能力,能找访民来声援我。”

  刘建军介绍双方认识的场合颇为特殊——一场在北京举行的“研讨会”,也是为了“声援”徐某某案件。为了筹办“研讨会”,刘建军向徐某某家属索要了7万元,并分得其中的1.4万元,“作为拉业务的报酬”。会上,受邀参加的多位高校教授、专家学者、媒体人士就徐某某案件展开研讨;媒体进行报道并在网上发布,以期造足声势。

  “研讨会上,有专家提出要给法院施加压力为徐某某翻案。”刘建军说,后来,他们一起商量到潍坊中院上访,并且拍照片发到境内外网上,扩大影响力。翟岩民要求提供“每人一千来块钱”,用于“访民”的交通、住宿等开销。于是,刘建军向贾某某索要了1万元,打到翟岩民的银行卡上。他们约定按人头付费,每人1000元。如超过10人,则按实际人数结算。

  收到钱后,翟岩民在微信群里发布信息,“庆安被拘的勇士们,给你们联系了一个小活儿,应当事人的需要前往潍坊围观一个冤案,提供食宿费用并有误工补偿,时间为一天半,愿参加者即刻报名(仅限庆安被拘的勇士)。”

  信息一经发布,外号“老道”的刘星等一批“访民”闻腥而至。在翟岩民的指挥策划和刘星的牵头组织下,6月14日,15名外地“访民”陆续到达潍坊,与已在潍坊等候的刘建军、贾某某等人见面。他们签订了“授权书”,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人民有权监督司法”标牌,又新制了“徐某某无罪”横幅,并进一步商定了第二天的“声援”方案。

  根据办案民警出示的一份花名册,15位“访民”当天都领到了500元“报酬”,并在册上签名确认。

  “按照潜规则,如果这事办成了,刘建军还会给我钱作为报答,但是钱数没说。如果访民被拘留,刘建军会协调当事人家属支付给访民一部分钱作为慰问金。”翟岩民供述。

  而对于刘星等人能否“把事办好”,翟岩民当时颇有信心:“他以前也给别人声援过,就是通过静坐、喊口号、举标语、打横幅等方式,目的是造势,拍照发到网上,给法院施加压力,让法院改判。”

  6月15日早上,徐某某的关系人与“访民”汇合后赶到法院门口,便上演了前文所述的一幕。在现场,刘星指挥徐某某的关系人站在前排拉横幅,“访民”们站在后面举标牌;刘建军等人站在围观人群中负责拍照、发微信圈,随后被迅速转发到博讯等境外网站上。

  “接活”范围不分地域 “庆安事件”亦在其中

  落网后,翟岩民对自己的涉嫌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办案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翟岩民组织策划“访民”滋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仅2014年以来,翟岩民直接组织和幕后指挥各地“访民”“声援”滋事事件就多达9起,包括近日组织“访民”去黑龙江庆安火车站举牌“声援”“庆安事件”。

  此次到潍坊的15名“访民”中,有14人参加了在庆安的“声援”。对此,翟岩民称,“这是我跟刘星商量的,让在庆安被拘留的人到潍坊去围观,给他们钱,算给他们作为一种补偿。”

  翟岩民还交代了组织“声援”“庆安事件”的全过程:“庆安事件发生后,很多律师很快到了庆安。5月10日上午,刘星给我打电话,问我要不要组织一些人去庆安声援。我就给吴淦(网名‘超级低俗屠夫’,此前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打电话,问他要不要找一些人去庆安声援。吴淦说,目前暂时还不需要,让律师先把庆安事件炒热了之后,才需要大批量访民去炒作和声援。”

  律师刘建军在供述中说:“‘庆安事件’发生后,翟岩民叫我去哈尔滨会见两个涉及‘庆安事件’的被拘留者,后来因为手续不全没有见成。我本想接着去庆安,没买上票就没去成。第二天,听说去庆安声援的人被拘了,我有些胆怯,就给翟岩民打电话找了个借口回北京了。”

  得知去庆安“声援”的访民被拘后,翟岩民派刘星去黑龙江了解情况。“我告诉刘星,到了庆安多注意点,不要让当地公安机关知道我们有一个庆安事件的协调群,不要让政府知道我们是有组织的。”

  据民警介绍,为了“形成更大声势”,翟岩民先后组织5批次全国各地的“访民”前往庆安“声援”。事后,翟岩民在北京设宴,为这些“访民”“庆功”。

  问及组织“声援”活动的经费来源,翟岩民说:“每次有声援活动的时候,我们会在网上进行募款,然后我会问各地的访民谁想去声援,去的人都能得到一些报酬和补助。律师群体也会给我们一些钱,我会把这笔钱分给去声援的人,自己留下一些钱。”

  山东青岛籍的女“访民”李某香,就是在庆安火车站前举牌“我是访民、向我开枪”的那名女子。其举牌的照片被境内外网站大量转发,将警察依法开枪制止暴力袭警的正当执法行为演绎成“警察枪杀访民”,煽动网民情绪,误导网上舆论,引发对中国政府的批评和攻击,严重损害了国家形象。这次,李某香刚从庆安结束治安拘留,就参与了潍坊的“声援”活动。她说,自己没有工作,去各地“围观”“声援”是主要收入来源,前不久去庆安就领到了600元。

  另一名“访民”李某立说,自己在保定长期打零工,这次正好家里没什么事,在微信看到这个信息就来潍坊了,“来之前也不知道什么事,实话实说就为俩钱。可能是上次去庆安声援的钱没给够吧,这次是把钱给我们的。”

  李某立进一步交代,“以此为生的访民并不少。他们经常见面,一叫就去了。”他们在北京有时候一天要做好几个事,经常去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大使馆、政府、法院什么的,这不是什么秘密。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些犯罪嫌疑人已经形成了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利益共享的有组织犯罪团伙。一些人将此作为谋生之道,只要有人出钱,无论天南海北,无论案件事实如何,他们都会赶去“声援”,并在境内外网站上传播,目的就是制造国际影响,借此向事发地有关部门施加压力,从而干扰事件处理或案件判决。来潍坊之前,他们本来还接了另一单“活儿”,打算在潍坊完事后,南下广州“声援”当地一起“冤案”。

  刘建军供述,他们去各地“声援”的做法已经很熟练,有人出钱,有人组织,有人举牌,有人拍照上网扩大影响。“比如说,‘人民有权监督司法’,几乎每次都是固定的这几个字。”

  对于这些访民“快闪”式、“一日游”式的“声援”,贾某某如今后悔不迭,她感觉自己花钱请来的“能人”和“访民”,根本不关心她丈夫的案件,拿了钱之后出工不出力,只是打着“声援”的旗号谋利而已。“我也认识到做这件事不正确,违反了法律,会造成扰乱社会秩序。应当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记者了解到,这一涉嫌有组织犯罪团伙对外号称“维权”,其中一些人却连自家的老人小孩都不闻不问。如翟岩民,家有90多岁的老父亲,却没有尽人子之孝,整日忙于组织“访民”承接各地“声援”业务;又如“老道”刘星,他生有8个小孩却不抚养,将其中4个未成年子女甩给当地政府,自己长期滞留北京纠集“访民”滋事收钱为生。

  连日来,一些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表示愿意认罪悔罪。

  翟岩民承认,自己的做法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正常工作,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深深地忏悔、深深地懊悔,追悔莫及”。

  谈及庆安事件,翟岩民称,有关部门已经做了严肃的调查,说清了事实真相,“我坚决相信调查结果”。他也认识到,到庆安火车站闹事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是违法行为。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本应该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表达诉求的方式应该以程序合法为前提,然而自己却采用了违法手段,还引导其他人为了诉求,用违法方式向政府施压。这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我很后悔,以后再也不做这种事了。”刘建军充满悔意。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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