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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彩律师,籍贯福建省尤溪县,1982年 出生。本人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和福州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大学教师,并兼职于福建省名仕律师事务所。本律师长期专注于法学教学研究, 对民商法、刑事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学科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另外,本人结合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律师实务,先后为福建省消防总队、福建省尤溪县百源木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泽红酒业有限公司等众多企业与个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获好评。本人秉承“尽心尽力,专业服务”的工作理念,以对客户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专业、扎实的业务能力,全力为客 户提供最优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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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魏文彩律师个人网站(循法网) 【来源】 潇湘晨报
杨明已服刑近二十年,但其始终拒不认罪,坚持申诉。
4月13日,84岁的贵州天柱县人周德英终于等来了一个让她兴奋的消息—贵州省检察院向贵州省高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认为她儿子杨明在1995年杀人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此时,杨明已失去人身自由20年。
杨明的申诉代理人、北京市同翎正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说,这起“杀人案”疑点重重,没有直接证据,没有第一现场,更没有痕迹鉴定。
1995年2月18日,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出现在天柱县一处下水道口。后经辨认,确定死者系该县女子王某某。曾与王某某有过亲密交往的杨明被疑为作案对象,于当年3月29日被刑拘,8月28日被批捕。
按照判决书的记载,杨明于1993年与受害人王某某相识后,双方多次发生性行为。在王某某前往广东打工期间,被告人杨明又与该县城关镇的杨某某恋爱。
王某某获悉二杨同居后,便回到天柱县,并于1995年1月21日晚找到杨明。二人发生争吵,杨明见甩不掉王某某,遂起杀人恶念,并将王某某带到其家住房一楼开的卡拉OK厅。次日凌晨1时许,杨明将王某某扼死,并将尸体抛于其住处附近的下水道。
贵州省高院于1998年3月4日裁定维持对杨明的死缓。死缓考验期满后,杨明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20年来,杨明一直在申诉,他不愿认罪,因此没有减刑。负责给杨明申诉的是母亲周德英,她现在跑不动了,杨明的妹妹在给他申诉。
律师张磊说,从判决书看,似乎认定杀人的第一现场是在杨明楼下的卡拉OK厅,但案卷里没有现场的勘验笔录。
在杨明家去往抛尸现场的通道里找到一条内裤,而死者被发现时身上没有穿内裤,死者母亲说,这条内裤就是死者的,奇怪的是这条内裤也没有提取笔录,没有做相关鉴定。
案卷中也没有杨明杀人的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杨明的女朋友在被关押50天期间作了一份口供,称发现尸体后,杨明跟她说,人是杨明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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