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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彩律师,籍贯福建省尤溪县,1982年 出生。本人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和福州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大学教师,并兼职于福建省名仕律师事务所。本律师长期专注于法学教学研究, 对民商法、刑事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学科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另外,本人结合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律师实务,先后为福建省消防总队、福建省尤溪县百源木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泽红酒业有限公司等众多企业与个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获好评。本人秉承“尽心尽力,专业服务”的工作理念,以对客户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专业、扎实的业务能力,全力为客 户提供最优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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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魏文彩律师个人网站(循法网)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12月25日电记者25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近日原则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送审稿)》。司法解释稿在进一步作文字修改后,将于近期由最高法院公布实施。
2012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最高法启动了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对1992年发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全面修订。
据介绍,该司法解释在起草过程中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原则,确保司法解释符合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立法精神,在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权限范围内作出解释。
二是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司法解释在对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进行整体解释的同时,对于审判执行工作中争议较大,实践经验充分,能够形成统一认识的相关问题,在司法解释中予以规定。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原则。司法解释主要针对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重点内容和民事审判执行中的突出问题,突出对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新增加和修改的重要制度的落实,突出对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突出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记者罗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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