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文彩律师

执业证号:13501201220304269

电话:0591-87610333

传真:0591-87610777

手机:13489944993

QQ:2307710374 QQ咨询

律师微信号:13489944993

邮件:wwc21@163.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南路3号中庚红鼎天下1号楼16层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

 

律师简介


魏文彩律师,籍贯福建省尤溪县,1982年 出生。本人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和福州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大学教师,并兼职于福建省名仕律师事务所。本律师长期专注于法学教学研究, 对民商法、刑事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学科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另外,本人结合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律师实务,先后为福建省消防总队、福建省尤溪县百源木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泽红酒业有限公司等众多企业与个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获好评。本人秉承“尽心尽力,专业服务”的工作理念,以对客户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专业、扎实的业务能力,全力为客 户提供最优化的法律服务!

全国首份“援引学者观点”的裁判文书
发布时间:2014-12-22 浏览: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更多

欢迎关注魏文彩律师微信公众平台,请在微信中扫描左侧二维码。 

 【转载】魏文彩律师个人网站(循法网)  【来源】 微信圈    

    


  12月19日,玄武法院向案件当事人发出一份具有特殊意义的判决书——(2013)玄商初字第580号民事判决书,法官在该份判决书说理过程中援引学者观点加强论证。据了解,此举为全省乃至全国首创。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通过调查掌握了生效刑事判决中未涵盖的新证据,致民事判决与生效刑事判决可能存在冲突,但对于两者之间如何协调,法律或司法解释缺乏相应的规定。本案判决书在论及刑事案件被害人认定以及刑民交叉案件的协调问题时,法官援引了今年市法院召开的经济犯罪案件中刑民交叉问题案例研讨会上,南京大学刑法学专家孙国祥教授、民法学专家叶金强教授以及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刑法学专家刘艳红教授的相关观点。

   



业务电话:13489944993    传真:0591-87610777   邮箱:wwc21@163.com

版权所有 © 循法网  备案编号: 闽ICP备14003793号-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南路3号中庚红鼎天下1号楼16层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